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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
“乾元—共享型”2015 年第 41 期理财产品
预期收益率 4.90%
币种 人民币
委托管理期限 64天
产品风险等级 较低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类型
起购金额 5万
销售起始日期 2015-03-19
销售结束日期 2015-03-24
收益起始日期 2015-03-19
收益结束日期 2015-05-28
投资品种 组合投资
收益计算方法 客户收益=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数)÷365
投资方向说明 中国建设银行将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 管要求的资产组合。其中,债权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20%,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超过 80%,其他符合监管要求 的资产组合投资比例不超过 70%。
 附加条款  
浮动管理费说明 本期产品收取的固定费用为产品托管费和产品销售费。其中,产品托管费为产品规模的 0.05%/年、产品销售费为产品规模的 0.40%/ 年。
提前终止或提前赎回 --
收益支付期限 客户持有本期产品至产品到期日。中国建设银行于产品到期日后 3 个产品工作日内将客户理财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客户协议约定账 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目标客户 收益型、稳健型,进取型,积极进取型个人客户
银行是否有权提前终止
客户是否有权赎回
投资风险说明

(一)本金及收益风险

1.本期产品不保障本金及收益安全,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本期产品不代表对本期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风险示例

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收益在扣除产品托管费 0.05%/年、产品销售费 0.40%/年等相

关固定费用后,剩余收益率如小于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则客户收益按剩余收益计算。如剩余收益率为负,则客户可能面临本金部分

损失。

在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根据投资于基础资产的本金及收益实际回收情况在扣除相关固定费用后计算客

户应得本金及收益。如发生基础资产无法回收任何本金和收益的最不利情况下,客户将损失全部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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